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烟气提标改造设备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平桥高新工业集中区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烟气提标改造设备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平桥高新工业集中区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内
2.2项目规模:1×130t/h生物质炉排锅炉
2.3交货期限及施工工期:
在合同签订后 10天内提供满足现场施工的工程设计图纸、提交全部的技术资料清单,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5 天内完成设备交货。
安装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45天内完成施工。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SCR 脱硝、脱硫系统(3 种工艺)、除尘器布袋及袋笼更换、烟道更换、引风机系统、电控系统、土建系统及其辅助系统管道阀门的设计、设备制造与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作。
项目的具体执行内容见附件《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时间按招标方的要求进行。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安装、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其他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同类型设备已结算完成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含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完成证明文件(如验收文件或全额发票等)。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
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8)未被列为黑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6-03-23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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