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岐河大桥斜拉索采购及安装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斜拉索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05]第27号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山市县道X770横涌线改线石岐河大桥工程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南区街道,路线起点在岐涌路口西侧约300 米处以桥梁形式对接规划涌横路,在岐涌路西侧、兴涌路东侧的新平路上设置了互通匝道上下主桥,互通区主线为双向四车道,接着上跨岐涌路口,跨越石岐河水道后,进入南区继续上跨西环路,终点接兴福路平交,均为新建。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路线全长1.5 千米,主线双向六车道(互通区双向四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主线设计速度为60 千米/小时,辅道为40 千米/小时。项目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设石岐河大桥1 座,桥梁全长1252.5m,其中主桥长304m,采用独塔斜拉桥;引桥长948.5m,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设上下匝道桥2 座,桥梁全长425.0m,匝道桥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平交口2 处。项目合同造价约3.0亿,总工期暂定36个月。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自主生产能力,具备与投标物资配套的设备和生产线。(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十三)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实缴资金不少于 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须出具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出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履约能力良好,必要时需要求中标人单位对本招标内容垫资,且不计利息。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至2025年其中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八)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质量认证证明并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2021年至2025年内钢绞线斜拉索产品制造安装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两份。(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九)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1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并附:中国信用网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十)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的加工制造安装方案,其内容应详尽,结合工程实际;投标人须具有能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足够的制造设备、管理人员以及熟练的技术工人;具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和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对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26 年 4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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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6-0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