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PH站投用前补充采购次氯酸钠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周期暂定为2026年4月30日至8月15日,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供货商需保证每天运输120吨次氯酸钠至采购方指定地点,根据采购方需求24小时不间断添加药剂。如有送货量调整或加药方式改变,原则上采购方需提前12小时通知供货商,供货商需积极配合满足采购方需求。供货商需具备在海南岛内储备500吨次氯酸钠能力以应对台风等极端天气,保证供货持续性。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暂估总额(2073.6万元)为止。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本次采购12960吨次氯酸钠,具体运输及交货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合同文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并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