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电投莱阳核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请登录)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6 台150 万千瓦级国和一号(CAP1400)核电机组。按照一期工程2 台国和一号机组,二期工程建设4 台国和一号机组建设,本标段为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冷却塔及辅助子项建安工程。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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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信息服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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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BW-DL- 2026-0037 |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冷却塔及辅助子项建安工程 |
1)本标段承包范围为: 山东莱阳核电一期工程1#2#机组的冷却塔及配套辅助子项的建安工程施工,主要包括1#2#机组冷却塔、实测监测室、溢流池、补水泵房、防冻设施、厂区声屏障设施等的建筑安装施工。(含冷却塔与实测监测系统、溢流池、冷却塔补水泵房及连接的管道、沟道),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实测监测室、溢流池、补水泵房、防冻设施、厂区声屏障设施的土石方开挖(包括桩 间土),爆破,地基处理(桩基、换填、强夯),试桩,试夯,破桩头(外运及处理),土方回填,基础,水池底板与侧壁,支柱,筒体,淋水构件基础,冷却塔淋水构架预制与安装(不含塔芯供货与塔芯材料安装),水槽,二次结构、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建筑小安装(例如:照明、防雷接地、通风等)、防腐工程(供货及施工),循环水沟道,钢闸门、提升机采购、安装,监测小间及电缆沟,大塔实测安装,附属工程,厂区声屏障设施(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基础、声屏障设施安装)等,防冻设施(含框架结构、设施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材料采购供货及材料卸车及储存、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冷却塔的管道、沟道与其他标段的接口分界点为冷却塔环基结构外缘外2m,冷却塔实测监测室、溢流池、冷却塔补水泵房间的管道、沟道、与其他标段的分界点为室外1m。 以下工作不属于本标段: 1、防冻安装材料及厂区声屏障的材料采购;2、塔芯材料的采购与施工安装;3、补水泵房、溢流池的主要设备采购;4、大塔实测主要设备采购。 除另有约定外,其余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采购均在本标段范围内负责实施。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还包括:施工期间临建场地二次、多次搬迁费用;冬季施工措施费用(保温、加热等措施);桩基施工必须充分考虑回填区作业,报价包括不限于全护筒、泥浆护壁等特殊工艺费用;混凝土浇筑后产生的废水废渣等次生物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筒壁洗泵等),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需包含塔内设置水池造成的施工不便,增加硬化道路等;投标人报价需包含预制构件场内,塔内倒运、吊装的行走路线的临时措施费;本标段永久工程用混凝土甲供,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指示,主动与混凝土生产单位对接,包括不限于混凝土供应计划,现场生产调度等混凝土浇筑配套工序要求,投标人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化品废弃物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自行合规处理。正式水、电未投用之前,承包商需自行解决,此部分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提供部分临建场地并完成建设,若临建设施需要改造或者临建场地不够,增加的改造费用和临建建设费或场外租赁临时场地及建设(含运输)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和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情请咨询13810007781 |
项目整体进度:1#冷却塔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08 月01日,计划移交塔芯材料安装日期 2029 年10月24 日,计划工期:1180 日历 日;2#冷却塔计划开工日期2027 年08 月01日,计划移交塔芯材料安装日期 2030 年10 月10 日, 计划工期:1166 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工期日历日不变)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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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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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冷却塔及辅助子项建安工程 |
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应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五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具有2 个及以上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淋水面积12000m2及以上湿冷塔或高度180m 及以上间冷塔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至少含一个已完工)。(注:已完工的项目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交工证明或竣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正在承担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每份符合要求的合同算一个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含有能有效确定淋水面积和高度的文件(加盖公章设计图纸或监理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业绩必须为牵头方)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年龄不超过55 岁。 应具有冷却塔主体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近五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1 个淋水面积12000m2及以上湿冷塔或高度180m 及以上间冷塔主体工程施工业绩1 个及以上(工程具体年限以交工验收证书上的交工日期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的交工日期为准,即上述两个交工日期在近五年内),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在建项目的,需出具可以按时进场的承诺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起倒算)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工程部负责人身份完成不少于1 个淋水面积12000m2及以上湿冷塔或高度180m 及以上间冷塔主体工程施工业绩。(注:应附职称证、毕业 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在建项目的,需出具可以按时进场的承诺书)。 (7)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总监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起倒算)以安全总监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身份完成不少于1 个淋水面积12000m2及以上湿冷塔或高度180m 及以上间冷塔主体工程施工业绩。(注:应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中级或以上)、毕业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在建项目的,需出具可以按时进场的承诺书)。(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它要求:无。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4 月22 日至2026 年4 月28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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