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兴隆街道兴隆南里87号
项目规模:2×660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6-2027年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
招标内容和范围: 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甲方2×660MW供热机组2026.5.31日(以甲方通知为准)至2027.5.31日,新产生的粉煤灰49万吨、炉渣32万吨(含粗灰约20万吨,如果分选一级灰,粗灰数量按一级灰两倍计算;如果分选二级灰,粗灰数量按二级灰等量计算);钢板大灰库内存灰13万吨;厂外库房存储的粉煤灰23万吨、炉渣4万吨。以上三项合计粉煤灰85万吨、炉渣36万吨。以上具体数量均以合同期内实际拉运量为准。
交货期/工期: 起始时间为暂定2026年5月31日自甲方通知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可提前或延后)。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如投标人为终端利用/填埋/矿坑治理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地方环保法规或行政规定,提供满足本标段所需综合利用/填埋/矿坑治理的环保资质(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排污许可/排污登记表/排污回执等);如果投标方为承销商,需要提供与终端利用/填埋/矿山治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投标截止日前开具的,关于此合同的发票及发票验真(至少各1张)、终端单位的环保资质(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排污许可/排污登记表/排污回执等)。
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一个完整年内,所签接收火电厂粉煤灰合同累计总和60万吨以上的业绩或60万吨以上矿山填埋/矿山生态治理容量证明材料。如果是综合利用,应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签署盖章页,并提供每个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或多张。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综合利用库存要求:具有不少于30万吨的全封闭储存库房,且距我司100KM以内。并提供自有库房证明,或租赁库房的合同或相关框架意向协议(框架协议中必须明确库房容量及具体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13日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13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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