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沙泉二矿”)是新疆能源公司下属的一家露天煤矿,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及销售。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位于昌吉州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5km处,红沙泉一号露天矿西侧。矿区交通方便,从奇台县城出发,沿303省道东行33km至三个庄子,再沿 228 省道(奇-青)公路北行 83km 即到本矿。矿田与 228 省道间有工业园区道路连接,汽车均可通行。根据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2014〕3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及《新疆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决[2023]100号)等相关要求,红沙泉二矿需建设一套智慧水务管理系统,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许可核验的有关要求。实现对全矿主要用水用水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并将一级计量数据传输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控系统平台、黄河水量总调度中心(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一、二、三级计量数据全部传输红沙泉二矿信息平台。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完成红沙泉二矿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建设,包括数据大屏、企业取用水基础信息、取用水量、水量台账、计量设施表底值、用水指标评价、预警管理等系统功能开发,配套智慧水务管理系统硬件设施(如水计量设施安装、服务器采购、仪表箱安装等)并完成仪表校准(根据黄河流域管理机构要求按规定完成),保证校验结果满足发证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1.3服务期限:自满足设备安装条件之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起90天内完成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校验、维修、更换、预留流量计安装等工作)并达到招标人与取水许可现场核验的要求,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取水许可现场核验,运维服务期(质保期)自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取得取水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
2.1.4项目地点: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所在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智慧水务系统建设或改造或供货安装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15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