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气处理设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326A009
2.2招标项目名称:废气处理设备
2.3 数量:1套
2.4 设备用途:主要用于橡塑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CS2、H2S、臭氧、甲醛、苯酚等废气处理。
2.5 交货
2.6 交货期: 合同签字生效后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设备业绩2个,提供证明材料审核(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验收证明文件、合同签订时间及盖章页等)。
3.3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最新年度(202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4年相应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及审计报告签署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
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最新年度(2025年度)年度的经审计并加盖审计部门印章或经内审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4年相应报告),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具备项目履约能力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至少包含:最新年度的银行流水、有效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等。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