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菊城御景花园商住小区二期、三期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总金额: ¥882840672.34元,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计划工期2023年6月1日至2027年4 月30 日。
2.1项目名称:中山市菊城御景湾商住小区二期三期EPC总承包项目三期预拌砂浆、混凝土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菊城御景花园商住小区二期、三期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总金额: ¥882840672.34元,计划工期2023年6月1日至2027年4 月30 日,此次招标用于三期12#、13#楼建筑主体及二次结构等工作。
2.4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2.5招标范围:
菊城御景花园商住小区二期、三期EPC总承包工程三期(12#、13#楼)及社区文化中心预拌砂浆、混凝土。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到甲方通知后按需到货。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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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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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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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投标人为预拌砂浆和混凝土生产商的,须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和当地住建局预拌砂浆备案证明。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由生产商出具授权代理证明和生产商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和当地住建局预拌砂浆备案证明。须提供以上证书及材料扫描件,证书以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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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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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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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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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5-14 00:00:00至2026-05-19 0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