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南康隆木乡三期 50MW 风电场新建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2:8,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WH04-202606-FW01
2.2 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隆木乡三期 50MW 风电场新建项目
2.3 建设地点:赣州市南康区。
2.4 建设规模:5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4 个月(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赣州隆木三期 50MW 风力发电项目地形图测绘及初堪文件,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风电场内所有的设备、安装、土建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的选型及微观选址、风机基础、吊装平台、风机变压器、集电线路、道路、升压站扩建、接地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提供“三证一书”所需图纸等工程设计,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规
划)、设备技术规范书等编制, 优化设计,按集团公司创建基因工程管理办法创建基因工程,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工程设计总结,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 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 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情请咨询 柴工 13810007781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 5 年至少 3 个(不低于本项目容量)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提供近 5 年至少 1 个 (50MW)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不包含预可研、可研业绩和分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6 月 2 日至2026 年6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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