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子川采油厂沐浴联合站安全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杏子川采油厂沐浴联合站安全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杏子川采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杏子川采油厂沐浴联合站安全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沐浴联合站净化水罐、调节罐增加雷达液位计;三级沉降池增加超声波液位计;净化油罐、沉降罐增加含水界面分析仪,同时与电动阀连锁信号传送至中控室,并实现可以远程操控的功能及相应配套等。拆除并新建3具1000m3净化油罐、1具1000m3沉降罐及配套管线阀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杏子川采油厂沐浴联合站安全改造工程;
最高限价:578.160069万元。
计划工期: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起190日历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 杏子川采油厂沐浴联合站安全改造工程)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压力管道GC1级),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时间2025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2个月);
4.申请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负责人(注册于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时间2025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2个月);
5.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技术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拟派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时间2025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2个月);
6.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录入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陕西省建设厅“企业库”中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
7.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7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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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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