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招标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建筑性质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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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构筑物)概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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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名称 |
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面积 |
建筑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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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中心与园区大门 |
1 |
院区北大门(西) |
83.45 |
单层公共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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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院区北大门(东) |
83.45 |
单层公共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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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院区东大门 |
194.32 |
单层公共建筑+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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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职工食堂 |
5467.21 |
多层公共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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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倒班宿舍 |
8846.51 |
多层公共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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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项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
2.5 招标范围
建设职工食堂及其周边景观工程、倒班宿舍及其周边景观工程、园区东大门建筑工程、园区北大门建筑工程,东大门西侧道路延伸、武警营房东侧道路、必要的水电气暖等室外管网、挖填方、地基处理、构筑物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计划工期
458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b.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
注:若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40号(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时间为准)已完成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土建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合同中包含首页、总金额页和签章页等,否则无效)作为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上述年份,须提供成立以来完整年份的上述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6)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