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2025年6月9日,取得项目安徽省能源局建设指标,2025年8月20日取得项目国电电力立项批复,基本情况如下:
本项目为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兴安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杨柳镇境内,光伏场区用地主要为茶园,场址地形开阔,适宜光伏建设。光伏场区用地面积为2730亩,根据周边规划,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25.0150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文物、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因素,交通运输等条件可满足设备运输及工程建设需要。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办理、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并网、验收等工作。
2.1.2招标范围: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兴安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光伏区、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按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施工,场地协调(光伏厂区内所有相关协调、升压站土地协调等),项目手续办理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发电、场地平整边坡治理、给排水工程、红线范围防汛及排涝工程、检修及运输道路、施工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安全附属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及相关评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外购土方及运输、土建、安装、送出线路工程、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试验、系统调试、涉网配合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生产调试,项目竣工验收,高标准达标投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2.1.3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负责全面协同土地的租赁和交付工作,并与土地所属的权属方对接完成施工土地的青苗补偿工作及其他所有要求,投标人负责缴纳建设期土地租赁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承包人实施计划”中的“(二)总体实施方案”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承诺以下内容:“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取得全部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并完成项目升压站所需的临时用地的租赁手续;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容量建设所需的全部土地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性文件签约交付工作,并确保用地手续合法合规。”若在承诺时间范围内未完成视为违约行为。
(2)鉴于本项目送出条件的特殊性,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并遵守以下要求:本项目采用联合送出方案,投标人须负责本工程接入宝兴站的5km送出通道建设并协调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意本项目使用其宝兴站接入电网公司甘露变的送出通道,实现项目联合送出。
2.1.4计划工期:365天
2.1.5质量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承试均为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2 个已完工的 50MWp 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 EPC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且均已完工。业绩认定标准:①同一份合同同时包含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计1份合格业绩;②可分别提供一份光伏场区及一份220kV升压站合同,两项合并计1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完工业绩须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提供业绩合同及最终用户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的前述资料中不能体现要求的评审信息(如装机容量等特征)的,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或核准相关材料等)作为佐证)】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 50MWp 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 EPC总承包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业绩认定标准:①同一份合同同时包含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计1份合格业绩;②可分别提供一份光伏场区及一份220kV升压站合同,两项合并计1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
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业绩认定标准:①同一份合同同时包含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计1份合格业绩;②可分别提供一份光伏场区及一份220kV升压站合同,两项合并计1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3.2要求的《承诺函》,不得修改承诺函内容,不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将按否决处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2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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