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26年主网生产(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等)第一批次服务专项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2307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 2026年主网生产(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等)第一批次服务专项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深圳 2026年主网生产(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等)第一批次服务专项公开招标,共分4个标的,预计采购金额共885.212533万元。
标的1:深圳 2026年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预计采购金额179.2592万元(其中变电一所89.440525万元、变电二所89.818675万元),采购2026年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单位,对变电管理一、二所所辖部分重要供电变电站设备开展专业诊断评估,以评估其运行性能,提升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共涉及50座变电站,并出具相关报告及运维建议(分析报告、设备健康评估报告等)。详见技术条件书。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标的2:深圳 2026年变电站避雷针防风评估服务,预计采购金额为298.1万元(其中变电一所154.42万,变电二所143.68万)。主要工作内容:对变电站站内独立避雷针、构架避雷针、建筑物避雷针的结构体系、连接节点、构件承载力、抗倾覆等进行系统性评估,从而完成对避雷针的抗风性能计算与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及处理建议等,投标人需自行负责评估期间人员的一切食宿、交通及个人通讯、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标的3:深圳 2026年度变电管理一所高压设备漏气、漏油缺陷治理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预计采购金额共69.853333万元,对变电管理一所高压设备漏气、漏油缺陷治理开展漏点封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进度、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标的4:深圳 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变电管理一、二所所辖15座变电站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技术服务,预计采购金额338万元(变电一所190万,变电二所148万),采购有资质的单位,对变电管理一所500kV深圳站、500kV鲲鹏站、220kV中航站、220kV皇岗站、220kV东湖站、220kV梅林站、220kV骏康站、220kV丽晶站接地网开展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工作,共涉及8个变电站;变电管理二所500kV现代站、220kV兴怀站、220kV翡翠站、220kV育新站、220kV象山站、220kV创业站、110kV高新站接地网开展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工作,共涉及7个变电站,并出具相关报告及运维建议(分析报告、设备健康评估报告等),技术服务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进度、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结算文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基础,以招标方按规定的程序(造价审查标准参考附件)进行审核的实际审定结算价乘以中标包干率或实际工程量乘以相应的中标单价计算结果为最终结算价。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书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2.2招标范围:深圳 2026年主网生产(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等)第一批次服务专项公开招标,共分4个标的,预计采购金额共885.212533万元。
标的1:深圳 2026年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预计采购金额179.2592万元(其中变电一所89.440525万元、变电二所89.818675万元),采购2026年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单位,对变电管理一、二所所辖部分重要供电变电站设备开展专业诊断评估,以评估其运行性能,提升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共涉及50座变电站,并出具相关报告及运维建议(分析报告、设备健康评估报告等)。详见技术条件书。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标的2:深圳 2026年变电站避雷针防风评估服务,预计采购金额为298.1万元(其中变电一所154.42万,变电二所143.68万)。主要工作内容:对变电站站内独立避雷针、构架避雷针、建筑物避雷针的结构体系、连接节点、构件承载力、抗倾覆等进行系统性评估,从而完成对避雷针的抗风性能计算与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及处理建议等,投标人需自行负责评估期间人员的一切食宿、交通及个人通讯、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标的3:深圳 2026年度变电管理一所高压设备漏气、漏油缺陷治理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预计采购金额共69.853333万元,对变电管理一所高压设备漏气、漏油缺陷治理开展漏点封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进度、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标的4:深圳 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变电管理一、二所所辖15座变电站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技术服务,预计采购金额338万元(变电一所190万,变电二所148万),采购有资质的单位,对变电管理一所500kV深圳站、500kV鲲鹏站、220kV中航站、220kV皇岗站、220kV东湖站、220kV梅林站、220kV骏康站、220kV丽晶站接地网开展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工作,共涉及8个变电站;变电管理二所500kV现代站、220kV兴怀站、220kV翡翠站、220kV育新站、220kV象山站、220kV创业站、110kV高新站接地网开展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工作,共涉及7个变电站,并出具相关报告及运维建议(分析报告、设备健康评估报告等),技术服务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进度、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结算文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基础,以招标方按规定的程序(造价审查标准参考附件)进行审核的实际审定结算价乘以中标包干率或实际工程量乘以相应的中标单价计算结果为最终结算价。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委托书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实施时间。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 1 | 标的1:深圳 2026年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 | 2026年变电管理一、二所重要供电设备运行状态诊断综合评估技术服务 | 179.2592 | 179.2592万元 | 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2 | 标的2:深圳 2026年变电站避雷针防风评估服务 | 2026年变电站避雷针防风评估服务 | 298.1 | 298.1万元 | 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3 | 标的3:深圳 2026年度变电管理一所高压设备漏气、漏油缺陷治理技术服务 | 2026年度变电管理一所高压设备漏气、漏油缺陷治理技术服务 | 69.853333 | 69.853333万元 | 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4 | 标的4:深圳 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变电管理一、二所所辖15座变电站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技术服务 | 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变电管理一、二所所辖15座变电站接地网安全性状态评估技术服务 | 338 | 100%(包干率) | 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7其它关键要素(选填):
(1)报价要求:详见报价表。
(2)结算方式:标的1、标的2、标的3:以合同总价结算。标的4:结算文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基础,以招标方按规定的程序(造价审查标准参考附件)进行审核的实际审定结算价乘以中标包干率或实际工程量乘以相应的中标单价计算结果为最终结算价。。
(3)报价表:详见附件(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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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采购项目)公告编号:ZDXYGG2026061700 0评论2026-06-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