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陕西公司)凤翔区10 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 送出工程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时间2026 年7 月15 日,竣工时间2026 年9 月30日。(总日历天数78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凤翔区10 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 送出工程EPC 总承包,本项目新建110kV 送出线路一条(含通讯光缆),起点为凤翔区10 万千瓦光伏项目升压站110kV 门型构架(通讯光缆起点为升压站预制舱通讯柜),终点为拟建邱村储能电站110kV 间隔。其中从邱村储能电站进线段拟与国电电力15 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 线路工程共塔架设3.1km,其他段采用单回路架设。“同塔双回”线路的铁塔及基础由本工程投资建设并满足国电电力15万千瓦光伏项目挂线条件,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1×5.5km+2×3.1km),电缆线路长度约1×0.8km。本工程导线采用JL3/G1A-300/40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 单芯铜缆,地线采用2 根48 芯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电缆段处采用2 根非金属阻燃光缆。
本项目主要由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相关二次保护及其他附属工作、辅助工程等组成。涉及送出工程的勘察(含地质详勘)、测绘及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设备与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工程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等所有工作。
根据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批复,本项目接入邱村储能电站,由于邱村储能电站建设时序问题,为确保项目如期并网,同时为防范邱村储能电站无法按期建设并接入的风险,设立临时接入暂列金,以暂列形式计入合同总价。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设计: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对线路进行勘察(含地质详勘)、测绘、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采购与施工:完成设备与材料采购、倒运、保管、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通讯连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本工程所需的线路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等全部附属工作。
用地与协调:负责项目线路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地、交通用地)手续办理及占地补偿、附着物赔付、临时用地复垦;负责工程相关的地方所有关系协调解决;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用(包括线路穿、跨越、迁移等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
手续办理:办理项目核准、开工手续(含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完成项目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各个阶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检查,取得项目核准、开工手续、能监局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及质监并网意见书等。所有手续办理、检查评审及会务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接入协调:办理本项目接网手续,协调及设施的建设,负责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并配合完成升压站受电。中标人须配合发包人办理接入系统相关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电网企业签订接网协议、确认产权分界点及电能量计量点等。满足电网回购接网工程的一切要求。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专题与验收:完成除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价及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备案、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备案、职业病危害评价及备案、净空影响评价之外的,工程必需的(政府及电网批复要求的)其他所有手续及相关专题工作(含批复)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电力、农业、水利(洪评)、公安、消防(设计、备案、验收)、林业(勘察报告及批复、林草许可手续)、保护区影响专题报告及批复、压覆矿、线路跨越(跨高速、铁路、湿地等)专题手续、文物(调查、勘探、报告编制、评审、批复、备案)、水保(水保初步设计及备案、施工及验收)、环保(施工及验收)、地灾(勘察、报告编制、备案)、住建、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评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评审)、安全设施(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及验收、防雷检测、竣工验收等,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
其他工程与服务: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各类专项验收。负责工程建设检测费、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等。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达标投产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送出线路工程起点为凤翔区10 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 升压站门型构架,终点为邱村储能电站。包含110kV 送出进入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全程衰耗测试、纤芯通断、接头损耗等)、线路参数测定及保护调试等所有工作(通讯光缆起点为升压站预制舱通讯柜,终点为邱村储能电站通讯柜);线路工程包括附件、引流跳线、安装、调试、协调,送出线路的所有标识牌及安全警示牌(按照行业要求,通过各方验收)含在本标段内(包含线路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等其他附属工作),满足国网接入批复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和承试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年第30 号令)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已竣工或完工输电线路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已投运的设计业绩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和承试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年第30 号令)相关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EPC 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无需提供竣工类或完工类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7月 07日至 2026年 07月 21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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