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产业投资 2026-2027年物业服务
劳务分包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2947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产业投资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了满足海南电网公司办公场所区域、业务配套区域常态化、标准化物业服务保障工作需求,解决日常物业运维、后勤保障、环境管理、设施辅助运维等专项工作的人力支撑难题,同时规范物业劳务服务采购管理、统一服务标准、把控服务质量与成本,达到全面提升办公环境、保障电网企业日常办公及业务运营稳定有序、实现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现开展本物业服务劳务分包框架公开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1-1标包:开展海口 、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通信 、输电运检 、海口变电运检 、三沙 、海南省电力学校、海南建设 、海南电力交易中心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详见技术资料。
2-1标包:开展三亚 、三亚变电运检 、乐东 、陵水 、保亭 、五指山 、海南耐迪电力工程 及三亚多益实业开发 (南部区域)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详见技术资料。
3-1标包:开展海南本部大楼、西海岸办公区及滨海小区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详见技术资料。
4-1标包:开展儋州 、临高 、昌江 、东方 、白沙 、澄迈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详见技术资料。
5-1标包:开展琼海 、万宁 、定安 、文昌 、屯昌 、琼中 、海南耐迪电力工程 及三亚多益实业开发 (东部区域)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详见技术资料。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如本框架合同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框架合同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框架合同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1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标 | 1-1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标 | 4506.668275 |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5 | / |
| 2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I标 | 2-1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I标 | 3807.898164 |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5 | / |
| 3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II标 | 3-1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II标 | 2792.708676 |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5 | / |
| 4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V标 | 4-1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V标 | 1881.7012 |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5 | / |
| 5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V标 | 5-1 | 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V标 | 1771.789574 |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5 | / |
注:
1.报价方式及要求:
(1)标包1-1、2-1、4-1、5-1采用固定金额报单价,设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标包3-1投标人对《分项报价表》中各单位子表中的″管理费报价比例(%)”,报价,管理费报价比例不得大于2.5%,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
2.框架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以对应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签订暂估价合同。
3.结算方式:按月据实结算。
(1)标包 1-1、2-1、4-1、5-1 月度结算费用金额=∑(各岗位单价中标金额×对应岗位实际服务人数)+物业特约服务项目(据实结算),服务人员需按甲方要求为服务人员支出报酬、发放津补贴、缴纳保险等相关费用。
(2)标包 3-1 月度结算费用金额=∑(各岗位单价中标金额×对应岗位实际服务人数)+物业特约服务项目(据实结算)。中标方除了按照中标管理费比例收取管理费和相应的税金(6%)外,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为服务人员支出报酬、发放津补贴、缴纳保险等相关费用。
4.框架适用范围:
(1)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标:海口 、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通信 、输电运检 、海口变电运检 、三沙 、海南省电力学校、海南建设 、海南电力交易中心 。
(2)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I标:三亚 、三亚变电运检 、乐东 、陵水 、保亭 、五指山 、海南耐迪电力工程 及三亚多益实业开发 (南部区域)。
(3)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II标:海南本部大楼、西海岸办公区及滨海小区。
(4)2026-2027年物业服务劳务分包IV标:儋州 、临高 、昌江 、东方 、白沙 、澄迈 。
(5)琼海 、万宁 、定安 、文昌 、屯昌 、琼中 、海南耐迪电力工程 及三亚多益实业开发 (东部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