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9-1.廊坊市中鼎云大型智算产业100MW 光伏绿电直连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项目地点: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
初步设计开始工作日期: 2026 年 9 月1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设计开始工作日期:2026 年12 月1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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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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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廊坊市中鼎云大型智算产业100MW 光伏绿电直连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
廊坊市中鼎云大型智算产业100MW 光伏绿电直连项 目计划建设100MW光伏电站,直流侧安装容量135MW;配套10MW/20MWh 储能装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通过一回110kV 送出线路接入到中鼎云数据中心变电站 廊坊市中鼎云大型智算产业100MW 光伏绿电直连项目初步设计和勘察设计技术服务标段包括:整体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电投集团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配套的成果文件)和整体系统工程设计(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等),配合进行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的复核优选工作、配合进行项目投资决策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的项目公司第一级内审、河北公司第二级内审、以及外部审查,并完成相应的修改工作。 勘察和初步设计范围 负责项目全部的初步设计工作(包含地形图测绘、地勘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地质详勘报告,勘测点应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道路、集电线路等。勘探点分布及钻孔深度一般应符合《光伏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 10100-2018相关要求,复杂场地勘探点间距宜为300m~500m,当勘探点间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适当增加勘探点。同时应提供洪水位以及历史最高内涝水位。 出具实测地形图,场内比例尺平原项目不应低于1:2000,地形图的范围应包括场区外延1km~2km 的区域,其他项目不应低于1:500;升压站、光伏场区和道路(100m 宽带状)处不应低于1:500。其余区域测绘应符合《光伏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 10100-2018 详勘阶段要求。 提供符合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陆上光伏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指引》要求的项目初步设计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及图纸、相关专题报告与计算书、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工程量清单与概算书等。其中,专题报告应涵盖光资源评估及发电量计算、电力消纳及电力市场分析、智慧化场站设计方案、临时用地规划(含图)及新技术新材料论证(如有) 等。初步设计文件应响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对可研阶段未尽事宜在本阶段的落实情况,以及本阶段与可研阶段存在较大变化的(建设条件、技术方案等),应提供专题说明或专题论证报告。《工作指引》要求以项目实施时最新版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 配合招标人进行并通过初步设计的各级内审和外审,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具备PC 招标条件。 项目其他参建、服务单位的接口配合和技术资料、技术咨询等涉及到的所有配合工作。 2、设计范围 负责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不含地形图测绘、地勘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道路及进场道路、场区排布、集电线路、升压站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避让军事区、文物区、采矿区、地质灾害多发区、旅游区及生态红线等限制性区域。当招标人提供的用地不足或发生变化时,投标人负责对新落实光伏用地块进行勘察测绘,该部分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水文资料、气象资料、电网资料以及施工、设备等招标技术规范文件、招标文件等的编制。 (3)光伏场区的设计优化,相关的检试验,设计联络会的组织协调等全部相关工作。 (4)本光伏电场项目全部工程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进场道路、场区排布(包括箱变等)、集电线路、升压站(含屋顶光伏)竣工图。 (5)合同谈判、技术交底、设计工代等与光伏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全部服务工作。 (6)负责工程消防、水保、环保、劳动与工业卫生、安全设施等设计工作。 3、其他: (1 )配合本项目的达标投产验收及档案组卷归档 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的验收。 (2)投标人承担上述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执行期间,若未按照本标 段的工作范围完成相应工作,且招标人3 次要求仍 没有执行,招标人则有权另行委托,并从合同款中 扣除相应费用,投标人应无条件同意。 (4)若因上级审批未通过、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或不 可抗力导致招标终止,发包人有权取消招标且不承 担除退还保证金外的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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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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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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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廊坊市中鼎云大型智算产业100MW光伏绿电直连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a.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 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个100MW 及以上规模的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1 个100MW 及以上规模的光伏项目勘察设计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如报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判定为不合格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总)的资格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相关专业的同级别从业资格证书,近5 年内(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设总)至少担任过1 个10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1 个100MW 及以上规模的光伏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经理(设总)(两项工作可分别安排设总担任,每人业绩分别符合一项),提供业绩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并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缴费记录截止月份为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的前一个月或两个月(往前推算第2 个自然月),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可自证,出具承诺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7 月20 日至2026 年7 月27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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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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