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大约18公里,场地平均海拔2920m。
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大约18公里,场地平均海拔2920m。
珠玉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大约40公里,场地平均海拔2920m。
红旗一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大约70公里,场地平均海拔3050m。
红旗三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大约70公里,场地平均海拔3050m。
其中,珠玉光伏电站、红旗一光伏电站为一级反恐目标,于2022年完成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建设;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红旗三光伏电站为二级反恐目标于2024年完成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建设。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红旗一光伏电站、红旗三光伏电站。
2.2招标范围: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红旗一光伏电站、红旗三光伏电站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改造及伴随服务,包括授时装置安全隔离防护装置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及属地反恐部门验收。
2.3主要工作内容:
(1)分别提供1套(共5套)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及其附属配件;
(2)配合所供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及其附属配件的设备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属地反恐部门验收,现场技术培训等伴随服务;
(3)提供所供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及其附属配件的设计文件、装置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3套纸质版、一套电子版,提供所有程序软件,负责完善现场的安全标识牌制作并安装,完成图纸、资料的组卷归档工作。
2.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将设备送达项目地点,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20日内完成全部电站的安装、调试(包含属地反恐部门验收)等全部工作;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必须列入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7月30日印发的《关于转发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联合检测结果的通报》(国反恐办发〔2024〕29号)附件《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实验室联合检测通过企业名单》内,设备生产企业及型号须与名单信息完全一致。
(2)投标人所投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须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型号与报告的检测产品型号一致)。
(3)投标人所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品,须具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共同出具的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型号与报告的检测产品型号一致)。
(4)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至少2项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建设或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7)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8)本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必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9)除项目经理外现场施工人员不少于2名,均须持有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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