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福建公司宁德公司厦门贝安达电子商务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厦门贝安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开发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4.7187MWp、交流侧容量4.75MW。主要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开关柜、二次设备等,其中光伏组件采用N型Topcon735型号,逆变器采用150kW和100kW两种型号。结合厂区现有变压器容量及厂区原有光伏建设规划,项目分为13个0.4kV并网点分别接入总配电室、1#分配电室、2#分配电室。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为一个标段,为光伏电站EPC工程,EPC范围为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北斗时钟同步装置由招标人负责采购)外,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福建公司宁德公司厦门同安贝安达4.7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他所有工作和费用;本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4.7187MWp,交流容量为4.75MW,共配置23台150kW逆变器,13台100kW逆变器,每台逆变器并联11个组件串,共设13个发电子单元,拟采用6420块735Wp组件。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屋面防水工程、并网光伏电站、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所有设备及材料到场卸货、检验、必要的二次转运、存储以及安装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并由投标人提供安装过程中的所有辅材)、材料采购(包括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工程施工安装(包括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安装)、施工后的道路平整、绿化恢复、充电桩、系统短路电流计算及高低压设备保护定值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包括光伏组件开箱、功率、EL等一系列检测)、电能质量检测及治理、安全等保测评、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项目涉及电网公司及项目地业主的所有沟通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内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实现每月用户自用、余电上网尖、峰、平、谷电量统计结算功能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负责6420片735Wp组件的转运工作,含重新打包装车、卸货、必要的二次转运、存储、检测等工作。建设期配合结算审计、工程资料归档等全过程的工作;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前的运维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每日/每月电量抄表,每周2次现场巡检,并网后6个月内无法移交需进行组件清洗等,因招标方原因无法移交情况除外。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新能源项目标准化体系(工程建设分册)》(见附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队伍,落实开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供应商管理要求,科学合理排列工期计划并严格落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试验调试工作,满足集团及电网验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准化体系建设费用投入,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3)负责提供屋面维修/护及应急处置方案,在工程质保期内的屋面的维护均由投标人负责,出现异常(如防护层开裂、漏水、虹吸雨水口堵塞等),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含赔偿),屋面质保期为2年。
(4)本项目处于福建沿海,盐雾腐蚀大,台风频发,项目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结构防腐及抗风能力,满足结构、设备防腐C5级别及50年一遇基本风压0.8kN/m2要求。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提供的产品进行抗风等级、防盐雾能力进行评估,若无法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整改,不另行增加费用。
(5)本项目厂区内的停车位配置新建31台7kW交流充电桩及4台40kW直流充电桩,充电桩总用电容量为345.08kVA,电源根据后期现场实际情况接入厂区母线段供电。该部分充电桩由投标人提供,充电桩到场卸货、检验、必要的二次转运、存储以及安装调试、基础、电缆敷设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1.3工期:计划9月开工,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同步完成数据传输至福建公司监控后台。全容量并网后并网7日内完成数据入湖;30日内完成清洗系统等尾工施工;60日内完成360h试运、系统效能(PR)检测、组件EL检测等验收试验,对所有组件进行热成像检测,根据检测情况完成损坏组件更换并配合完成问题组件修复工作。全容量并网发电后90天内完成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及结算。
2.1.4项目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166号之二厦门贝安达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MWp(或1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MWp(或1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1MWp(或1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1MWp(或1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1年内(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1年内(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