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
730
开标 为保障生产连续稳定运行,需及时将炉灰、炉渣、污泥外运出厂,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合规综合利用处置;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炉灰、炉渣、污泥综合利用资质,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若投标人为生产建筑材料企业,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
②若投标人为生态恢复、矿坑回填等利用炉灰、炉渣、污泥回填企业,须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单);
③若投标企业为综合再利用单位,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文件;
供应商业绩要求:
/
供应商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自有或不少于招标文件约定服务期的租赁灰罐车(全封闭防泄漏)2台和自有或不少于招标文件约定服务期的租赁大翻斗车2台;自有或租赁封闭储存仓>5000吨(防扬尘)。租赁设备或密闭仓储设施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自有设备或密闭仓储设施需提供所有权证明材料。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di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