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 2026-2030 年煤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 2026-2030 年煤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2030 年煤场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609NMNY-F027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 2026-2030 年煤场管理服务项目
2.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能源化工园区
2.4 建设规模:2×1000MW 机组
2.5 项目服务期:计划从 2026 年 11 月 01 日-2030 年 10 月 31 日,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合同分 4 期签订,实行一期一考核一签订合同,若在合同期内投标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约,经招标方考核为不合格,将不再续签下一期合同,且招标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每期合同期满前 3 个月,由招标方煤场管理部门对投标方进行考评,投标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且考评合格,招标方与投标方续签下一期合同,否则,招标
方有权单方与投标方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合同。
2.5.1 当投标方由于人员、管理等原因而无法有效地履行合同时,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费用增加及其他损失由投标方承担,从履约保证金或结算中扣除。
2.5.2 如有疑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合同到期前投标方违约或提前终止合
同,必须提前 60 天向招标方提出书面通知,招标方另行招标确定新合作方,在未与新中标方签订合同前投标方无条件以原中标价格延续服务;若合同到期后未与新中标方签订合同前投标方无条件以原中标价格延续服务。(不含最后一期)
2.6 现场概况:
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系新建工程,规划容量为 4×
1000MW 燃煤间接空冷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厂址位于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东南部,距上海庙镇区 10km,距三新铁路上海庙火车站 1.5km。厂址地处鄂尔多斯高原西侧,地貌类型属高平原,
地貌为风积砂地,地势平坦,较开阔,地形起伏不大,地面标高在 1290~ 1276m 之间。
本工程燃煤部分采用公路运输进厂,部分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进厂,后续部分采用铁路运输进厂。厂外设 1 台双车翻车机作为铁路来煤的接卸设施,折返式布置;配置 1 重、1 空和 1 机车走线,铁路入厂来煤采样方式为皮带中部采样,布置在厂内#2AB 带式输送机颈部,每路带式输送机 1 套。
公路来煤拟采用社会车辆运输,厂外公路来煤入口处设 2 台桥式汽车采样装置,2 台额定称量 150t 的重车汽车衡和 1 台额定称量 100t 的空车汽车衡。
贮煤设施为 2 座封闭式斗轮堆取料机条形煤场,对头布置,东西长 430m,南北宽 122m,堆煤高度 14.5m,总贮煤量 20×104t,满足本期 2 台锅炉在 BMCR工况下燃用 10 天。每座煤场内布置 1 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臂长均为 40m,轨距 8m,已配套无人值守及煤棚固定式盘点设备。斗轮堆取料机的最大堆料出力 2800t/h、取料出力 800~1750t/h 可调;东侧的 1 号煤场通过式布置,西侧的 2 号煤场折返式布置。运煤车辆从整个条形煤场西侧进场,从东侧出场。
贮煤场设#3ABC 共 3 路带式输送机,其中#3A 带式输送机主要用于 1 号贮煤场的堆料和取料作业,并可通过式作业;#3B 为贯通 2 座煤场布置,主要用于 2 号煤场堆煤作业,并在 T-3 转运站内设有犁式卸料器,厂外火车来煤可通过#3B带式输送机直接送入主厂房煤仓间(翻车机室活化给煤机出力调至 1750t/h 及以下,主要作为煤场斗轮堆取料机故障时应急上煤手段);#3C 带式输送机用于 2 号煤场的取煤作业(规划后期尾部可接收鄂西物流园来煤条件,将来煤直接送入主厂房煤仓间)。整个条形煤场被斗轮机基础和 2 座地下煤斗划分为 4 座煤堆,可根据厂外来煤情况分别堆放不同煤种。地下煤斗位于 T-3 转运站南北两侧,每座煤斗下设 1 台出力 300~1000t/h 可调的活化给煤机,2 座地下煤斗分别对应贮煤场后续的#4A/B 带式输送机。
本工程输煤系统设有破碎、除铁、采样、称重、除尘、水力清扫及排水等相关辅助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招标范围(服务范围):
按招标方每日制定的现场接卸方案(要求),高效组织人员、调度机械完成汽车运煤车辆、火车来煤、皮带来煤按煤种分区安全接卸、掺配、配合输煤运行上煤工作,做好机械维护保养、现场文明生产、机械检定以及配合皮带秤校验等工作。负责皮带煤接卸堆存、掺配、煤垛整形压实,保证接卸安全、顺畅。负责相关机械的维护保养以及检定,负责协调短倒车辆、机械配合煤场盘煤、实煤校验皮带秤,负责清底煤、高温煤、自燃煤倒运等工作。具体如下:
2.7.1 汽车煤接卸及现场作业:
1. 在招标方的监督管理下,负责汽车运煤车辆从厂外排队等待及进入厂区后过磅、采样、排队、接卸至空车回皮出厂的全部管理,负责车辆指挥、车辆协调、车辆和人员检查,保障运煤车辆有序行驶、卸车安全。
2. 做好煤场日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负责招标人厂外运煤路、地中衡、采样机、封闭煤场及周边区域的文明生产和现场管理、协调配合工作,在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下,使用推煤机、装载机、挖机、短倒车辆以及其他车
辆,保证煤场安全有序接卸、保证煤垛平整,保证进出煤道路清洁畅通。
3. 负责指挥车辆、机械将汽车来煤接卸至煤场并按要求分区堆放、贮存,按要求与火车煤、皮带煤做好掺配煤、上煤、转煤、煤场打堆降垛、煤垛整 形、消除断崖陡坡、煤泥翻晒、煤场压实平整等工作。
4. 做好煤场防火、煤温监测、自燃煤处理,如机械无法有效处理,负责提供短倒车辆进行倒运。负责煤场洒水降尘、机械和设备清理等文明生产的治
理、防尘网的遮盖。负责煤场杂物垃圾和矸石的清理、地下煤斗煤篦子粘堵煤清理、汽车采样机下洒落煤转运、汽车全自动制样机弃料清理转运、人工制样弃料清理转运、存样间弃料清理转运、煤化验的弃料清理转运。
5. 配合每月一次煤场盘煤、皮带秤实煤校验工作并提供人员、机械、短倒车辆。
6. 配合煤场相关附属系统设备的投停操作、消防系统定期试验。
7. 负责对所有机械(含招标方提供的 3 台装载机、2 台推煤机、1 辆清扫车、1 辆洒水车,目前招标方提供的所有机械均状态良好,可靠使用)进行维护保养、备件更换,如发生机械故障和损坏,负责维修和赔偿,所有维护保
养、备件更换、维修和赔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 负责厂外运煤路、地中衡区域、采样机区域、煤场环路、燃控楼周围道路清扫、垃圾清理及煤场周边和运煤路两侧绿化洒水等工作,全力组织人员机械确保现场文明生产。
2.7.2 火车煤接卸、清底、倒运及配套作业:
1. 负责火车从进场接卸至摘挂钩、清底、火车出场、清底煤倒运、翻车机室卫生清理的全过程管理、协调,确保完成上述工作。
2. 做好翻车机及周边区域的文明生产和现场管理、协调配合工作,在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下,协调人员、机械、短倒车辆以及其他车辆,保证火车煤接卸安全顺畅。
3. 负责指挥人员、机械将火车来煤接卸至煤场并按要求分区堆放、贮存,按要求与汽车煤、皮带煤做好掺配煤、上煤、转煤、煤场打堆降垛、煤垛整 形、消除断崖陡坡、煤泥翻晒、煤场压实平整等工作。
4. 做好翻车机区域防火、煤篦子煤温监测、自燃煤处理。
5. 做好火车煤接卸摘挂钩、解列风管连接、解绑列车门、清车底、清理翻车机煤篦、负责翻车机室内室外积煤和火车清底煤倒运,以及火车全自动制样机弃料清理转运。负责翻车机区域的垃圾和矸石的清理、煤篦子粘堵煤清理,
做好翻车机区域卫生清扫、水冲洗等工作。
2.7.3 管带机输煤配套作业:
1. 在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下,协调人员、机械配合输煤运行,保证皮带煤接卸安全顺畅。
2. 负责指挥人员、机械将皮带煤接卸至煤场并按要求分区堆放、贮存,按要求与汽车煤、火车煤做好掺配煤、上煤、转煤、煤场打堆降垛、煤垛整形、
消除断崖陡坡、煤泥翻晒、煤场压实平整等工作。
2.7.4 现场调度管理、机械维护、卫生清理、安全环保、设备校验配合等综合日常作业:
1. 招标方不提供食宿,招标方提供 3 台柴油装载机、2 台推煤机、1 台清扫车、1 台洒水车、提供 5 个机械库,投标方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相关机械,保证满足 4 个煤场同时开展汽车煤、火车煤、皮带煤接卸工作、满足紧急情况下同时开展现场接卸和煤篦口配合上煤工作,满足日常接卸和翻车机清
底、清底煤倒运相关机械配置,允许投标方使用自有机械(如使用电动装载机等机械,费用自理)。
2. 投标方负责按照国家行业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机械(含招标方提供的装载机、推煤机等特种作业机械以及清扫车、洒水车等机械)进行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3. 负责现场来煤煤质初级目测检验工作,发现异常 1 小时内向招标方汇报检验情况,无权自行处理涉及煤质的相关工作。
4. 投标方在卸煤后负责煤场全区域的堆垛、平垛、整垛、煤垛碾压。煤垛要规则平整,堆积角不大于 45°,防止煤垛坍塌。煤垛堆煤高度原则上一般不高于 14.5 米,煤垛底脚与斗轮机设备行走轨道要留有足够的合理作业距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如影响斗轮机作业,投标方负责在指定时间内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清理疏通工作。
5. 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方必须无条件随时配合斗轮机正常取煤、回煤、厂内短倒(短倒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此):
(1)在斗轮机发生故障时需要将封闭煤场内所需燃煤倒运至地下煤斗处进行上煤工作;
(2)煤垛发生存煤高温、自燃时需要将高温、自燃的煤清理倒出至指定地点;
(3)冬季需要将清理汽车、火车车底的冻煤倒运至指定位置等情况。配合完成地下煤斗推煤配合斗轮机掺配上煤等工作(如出现拖延、推诿甚至罢工现象,招标方视为投标方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罚或解除合作)。
6. 投标方必须保证每日的煤垛卸煤和推煤,不能影响汽车来煤正常接卸和斗轮机、地下煤斗正常取煤工作。
7. 投标方必须保证每日卸煤工作结束后,进行煤垛和道路平整工作,确保次日进煤前各处道路、马道平整和煤垛上不能有卸车遗留不推的燃煤存在。
8. 投标方负责接卸过程中煤场道路的规划、开道,使用相关机械协助运煤车辆上垛及卸车后驶出煤堆,不得向司机收取任何费用。
9. 投标方负责煤场内石块、木块、铁块、铁丝、篷布、饮料瓶等杂物日常清理等工作,负责燃料管理各区域垃圾清理。
10. 投标方负责将燃煤内原煤大块(直径大于 300mm,地下煤斗煤篦和翻车机煤篦无法通过的大块燃煤)、冻块、矸石及冬季煤场顶层表皮煤的冻块,从篦子或煤垛上用机械及时清理出来并进行破碎,必要时采用破碎设备进行破
碎(如开展此工作投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要求),以满足现场系统上煤要求。
11. 投标方负责冬季煤场顶层表皮冻煤或硬煤的疏松工作(必要时雇佣挖机等机械进行作业,发生的所有费用都由投标方自理),以满足斗轮机取煤及地下煤斗煤箅子上煤的正常需要。
12. 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对进厂湿度较大的燃煤在指定煤场进行堆
放、平摊和晾晒回收,满足上煤条件后再将晾晒后的燃煤倒运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都由投标方自理。
13. 投标方负责厂外运煤路、地中衡区域、采样机区域、燃控楼区域、煤场及环路区域、翻车机区域所有道路、空地的卫生清扫及洒水抑尘等文明生产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洒水抑尘,除冬季外每日根据天气状况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洒水次数,保持现场干净整洁。投标方负责厂外运煤路、厂内运煤路两侧及煤场周边、燃控楼周边绿化洒水工作。对于投标方未按照规定要求产生相关环保等其他政府单位给与警告、通报以及罚款等处罚情况,所有责任及罚款全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解决。
14. 投标方负责为除灰、除渣系统故障、机组大小修、技术改造和设备故障抢修、厂区内各项小型基建和土方施工、场地清理、正常生产和检修的各种材料设备装卸、运输、厂区内外供暖、供水、供汽管线维修和维护等需要机械配合的临时性工作须及时安排机械及人员配合。
15. 招标方需要现场安排机械作业时,由于投标方原因未能安排的,招标方为了正常生产,从市场雇佣机械所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全权承担。
16. 供煤车辆接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17. 因冬季环境温度下降造成火车车厢、拉运车辆车厢内冻结无法正常接卸的,由投标方负责雇佣挖机等机械进行协助接卸和冻煤清理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都由投标方自理。
18. 投标方负责煤场煤垛日常测温工作并做好日测温台账,防止煤场发生自燃现象。同时负责煤场发生的自燃煤种的扑灭、挖取及倒运工作,煤场发生燃煤自燃现象时,投标方负责第一时间将自燃煤种及时扑灭或挖取,并进行彻底清空倒运,防止自燃处持续燃烧等现象的发生。
19. 投标方全面负责和承担以上项目工作中所有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
20.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安全生产、环保、进度及质量要求,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煤场管理服务,具体工作标准以技术协议为准。
21. 投标方认为招标方指令违反安全或环保法规的,有权书面提出异议,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8 人员及机具配置
2.8.1 人员:
项目经理 1 人:具备安全管理相关资格,具备两项覆盖斗轮堆取料机、汽车煤接卸、火车翻车机接卸、配合输煤皮带煤场堆取料等综合性煤场推煤作业服务和燃煤接卸作业服务煤场管理工作业绩并提供项目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
料,单项业绩需满足合同期满 12 个月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安全员 2 名(可兼职装载机司机,具备安全管理相关资格)
汽车煤(22 人):装载机司机 8 人(其中至少 2 人具备安全管理相关资
格、具备兼职安全员履职能力,至少有 1 人具备推煤机、挖机操作技能)、车辆调度员 4 人、煤场管理(监护)8 人、清扫车/洒水车司机 1 人。
火车煤(14 人):摘挂钩/解列风管链接 6 人、清底 6 人(含清底煤倒运)、监护/调度 2 人。
以上人员为最低配置,招标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人员调整的要求,以满足现场生产工作需求,投标方无条件执行。
2.8.2 机具:招标方提供 3 台柴油装载机、2 台推煤机、1 台清扫车、1 台洒水车、提供 5 个机械库,投标方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相关机械,保证满足 4 个煤场同时开展汽车煤、火车煤、皮带煤接卸工作、满足紧急情况下同时开展现场接卸和煤篦口配合上煤工作,满足日常接卸和翻车机清底、清底煤倒运相关机械配置,允许投标方使用自有机械(如使用电动装载机等机械,费用自理)。
2.8.3 投标方应协调组织好各工种人员,严格按照煤场生产要求进行。若可能出现工作延误的,投标方人员机具配置应做相应增加。
2.8.4 投标方各项工作进度必须符合招标方耗煤、储煤要求,人员、机具综合接卸能力不得低于 32000 吨/日,否则继续增加机具、人员。
2.8.5 投标方承担工作所需工器具及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2.8.6 投标方在服务期限内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购买“雇主责任险”(总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同时每年最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健康体检。
2.8.7 投标方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员、机械司机)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提前 15 日向招标方进行书面申请,并将拟更换人员资质证明提交招标方审核;未经招标方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人次按技术规范书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2.8.8 投标方应定期对所有招标方提供的机具进行维护保养,如不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招标方有权委托维护保养队伍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发生的费用从投标方结算中扣除,如发生损坏招标方机械的情况,由投标方进行赔偿;因机械故障导致服务延误的,每次扣减结算款 2000 元/次,除上述扣减,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2.8.9 其他条款详见技术规范书,如与技术规范书不一致,则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9 燃煤运输方式及汽运量情况
厂外来煤采用单路皮带机+铁路+汽车联合运送,预计年度进煤量 500 万吨(汽车煤 300 万吨、火车煤 100 万吨、皮带煤 100 万吨), 目前进煤采用汽车+皮带运输方式,其中汽车煤约 400 万吨,皮带煤约 100 万吨,计划 2027 年启动火车进煤。
服务期内预估进煤量
费用项目 计划服务期 预计进煤量(万吨) 备注
第一年度
2026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汽车 300 分项报价
火车 100
皮带 100
第二年度
2027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31 日 汽车 300 分项报价
火车 100
皮带 100
第三年度
2028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9 年 10 月 31 日 汽车 300 分项报价
火车 100
皮带 100
第四年度
2029 年 11 月 01 日至 2030 年 10 月 31 日 汽车 300 分项报价
火车 100
皮带 100
合计 2000
服务期内预估进煤量表中的进煤量,为招标人计划的估算值,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请投标人根据预估量及招标范围内容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备 2 项年作业量不低于 200 万吨的覆盖斗轮堆取料机、汽车煤接卸、火车翻车机接卸、配合输煤皮带煤场堆取料等综合性煤场推煤作业服务和燃煤接卸作业服务煤场管理工作业绩。合同执行期每满 12 个月算 1 个有效业绩;单份
合同签订服务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按签订服务期计算业绩,如:服务期 24 个月算 2 份业绩;年作业量不足 200 万吨的视为无效业绩(年作业量以对应服务期内发票最终结算量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
面、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必要时根据澄清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服务期的完整发票扫描件,保证清晰、无遮挡;未提供发票扫描件或提供扫描件不清晰的视为无效业绩。
3.2.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安全管理相关资格,具备两项覆盖斗轮堆取料机、汽车煤接卸、火车翻车机接卸、配合输煤皮带煤场堆取料等综合性煤场推煤作业服务和燃煤接卸作业服务煤场管理工作业绩并提供项目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单项业绩需满足合同期满 12 个月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无
3.3 注意事项: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
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
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8 月 25 日至2026 年9 月 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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