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行政处罚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或已结束(如已缴纳罚款)视为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曾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但已移出的,视为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参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7、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信息化建设系统、数字化建设系统或智能化集成类项目);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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