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一热电厂300MW供水管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头第一热电厂装机容量为2×300MW机组,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背锅窑村南。电厂供水管道,接自包钢污水处理厂供水管网,全厂16公里,其中0—3.2公里为混凝土钢筒套管,其余为螺旋焊接碳钢管,内外无防腐层。近年来管线频繁泄漏,存在断水的重大隐患,部分管道位于包钢尾矿坝外围由包钢尾矿坝渗水和包钢排水混合形成的沼泽区域地下,该区域管道埋深最大6m以上;河道北侧紧靠铁路,南侧为新建包银高铁及南绕城绿化带,该部分管道经过的包钢尾矿坝外围沼泽及河道区域,常年积水,一些地方水深达4米;管线随地势起伏弯头较多,施工设备、材料难以靠近,夹在九原物流园铁路基与新建包银高铁路基之间,更换弯头开挖施工难度较大。本工程拟采用內衬纤维增强聚乙烯软管及内衬HDPE管工艺对原管道进行修复,修复管道长度共8公里。
2.2规模:2×300MW。
2.3建设地点:现场指定地点。
2.4工期:合同签订具备施工条件后50日内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PC总承包方式,投标人负责采用内衬纤维增强聚乙烯管及内衬HDPE管工艺,在原管道内进行内衬修复。湿地深水区以及难以开挖的弯头等无法内衬HDPE管修复的管道采用内衬纤维增强聚乙烯管修复。工作范围包括:穿插作业坑土方开挖、作业坑围堰降水、回填;管道穿插施工;装置性材料、保温防腐的供货、运输、安装;部分阀门井室的拆除浇筑及维修;临占场地补偿、断口连接、水压试验、材料检验、总结报告、验收影像资料移交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范围包含施工长度不小于1000m的DN500及以上管道内衬纤维增强聚乙烯内衬管(复合软管)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合同范围、施工工艺、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经理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须提供项目经理自2025年7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9:00起至2026年10月19日23:59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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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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