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废乳液减量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计划建设一套废乳液低温蒸馏设备,对热轧产生的废乳液进行厂内综合利用减量,设备处理量为40吨/天。
2.1项目名称: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废乳液减量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瑞闽股份有限公司马尾厂区废乳液委托乙方利用减量,乙方负责在甲方马尾工厂建设废乳液预处理设备和低温蒸馏设备,废乳液减量处理后危险废物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处置,甲方按移交给乙方的废乳化液数量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提供流量计,设定1m³废乳化液=1吨废乳化液),合同到期后乙方投建的废乳液预处理设备和低温蒸馏设备产权归属乙方。
2.4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塔路8号
2.5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期限 | 处理量 | 设备交货安装工期与合同服务期限 | 交货 地点 |
1 | 热轧乳液厂内综合利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年 | 36000吨 | 1、设备安装调试工期:需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2026年内完成);2、热轧乳液处理服务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3、若因合同签订时间安排导致设备安装工期需延后至2027年完成,则热轧乳液处理服务开始时间调整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结束时间仍保持为2029年12月31日。 | 福州马尾区项目安装现场 |
2.6服务期:3年
2.7其他:/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2023年1月至今低温蒸馏设备相关有效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团队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获取时间:2026-10-14 09:00:00.0至2026-10-21 17: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