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矿公司鹤庆北衙分公司2026-2028年度吊装及高空作业设备租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鹤庆北衙分公司2026-2028年度吊装及高空作业设备租赁,包含吊车、轮式高空作业车、平板车、随车吊等设备。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注:1、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报价含货款、9%增值税及中标单位按规定应交纳的其它一切税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吊装、转运、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调整一切涉及本合同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2.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24个月,租赁期限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3租赁物交付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招标人施工现场。
2.4租赁费最高限价:总价不超过3503126.33元,单价不超过控制单价。
2.5租赁要求:所有租赁设备全部配备持证操作员,租金包干含操作人员薪酬、保险,按台班租赁的,燃油由乙方承担,按月租赁的,燃油由甲方承担。具体租赁设备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及驾驶员人数配置情况等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以租赁方实际使用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④无一年内发生1人及以上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及以上责任并受到行政处罚信息的;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投标时点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设备租赁(吊车/轮式高空作业车/平板车/随车吊租赁)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任意一种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能清晰体现合同金额、时间及租赁设备类型。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同意在项目中标后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力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投标人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材料等工作,具体根据招标人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要求开展。
3.8纳入云南黄金集团《预警承包商名录库》和《不合格承包商名录库》的承包商,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项目的投(竞)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