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整体情况 |
1 | 11-01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好花红 1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地质详勘专题服务 | 项目地点: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 计划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收口版地质详勘报告,开始时间以委托人提供所需资料之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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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光伏电站厂用侧储能优化配置与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研究》科研技术服务 | 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林川村璞地光伏电站。 计划期限:总工期为 6 个月。 节点一: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投运,设备具备基本的充放电运行条件; 节点二:自合同签订起 6 个月内,完成最终版充放电策略优化,并完成全部科研成果交付。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 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 务费(元) |
1 | 2026-1 0-17-0 02-01 | 11-01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好花红 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地质详勘专题服务 | 委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风电场(机位)、升压站、集电线路、场区道路、弃渣场(5 级弃渣场除外)等区域的岩土工程地质详勘; 2.编制地质详勘报告并配合审查; 3.复核段场址范围的敏感因素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详细资料; 4..桩基试验报告(如有); 5.风电场(机位)、升压站、集电线路、弃渣场等区域的水文气象勘察资料; 6.对接县、镇、村开展征租地协调及附着物赔付, 保障勘察工作按期完成。 7.配合施工图阶段地基验槽、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等相关事项。 8.地质勘察深度满足《陆上风电场工程初步设计深度规定》《陆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31030 -2022)及《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 -2021)等规范的各项要求。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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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 0-17-0 02-02 |
11-02《光伏电站厂用侧储能优化配置与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研究》科研技术服务 | 本项目拟在璞地光伏电站厂用0.4kV侧配置一体式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系统(BMS)、变流器(PCS)、温控系统、消防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配电盒、并网柜、电缆等。其中电池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液冷散热,PCS 采用强制风冷散热。同时针对璞地光伏电站开展厂用电系统节能降耗与增效关键技术研究服务。 (1)完成 1套0.5MW/2MWh(功率和容量不低于此参数)一体式储能系统的采购,并配合完成项目的投运调试。 (2)配置 1 套 EMS 能量管理系统(包含硬件部分及软件部分),软件部分包含开发 1 套光伏电站厂用储能系统的智能充放电算法和 1套厂用储能系统经济评估模型。 (3)配合完成科技成果的申报,投标方须全程配合,按招标方要求及时提供研究服务的技术材料、源代码、测试数据、工程应用案例总结等支撑资料, 并代理开展科技成果申报工作。完成申请受理发明专利 1 项,获得软件著作权 1 项,发表科技论文 1 篇,形成 1 套厂用储能优化配置技术标准。 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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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11-01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好花红 1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地质详勘专题服务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经营状况良好 ,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纪检监察部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b.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 (2)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 (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可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 9 月投标截止日,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2 个风力发电项目勘察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及履约完成材料(如勘察报告(含报告盖章首页、报告编制署名页、结论页等)或发票等)。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21年 9 月投标截止日,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1 个风力发电项目勘察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料)及履约完成材料(如勘察报告(含报告盖章首页、报告编制署名页、结论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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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光伏电站厂用侧储能优化配置与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研究》科研技术服务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芯、BMS、PCS、EMS 中至少 1 个产品的研发能力,并提供具备 CNAS 资质检测方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 EMS 能量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2)不接受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国外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3)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9 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2 个及以上且容量大于1MWh 的储能项目成功运行 1 年及以上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及履约完成材料(如验收报告、发票等),业绩未提供或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9 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2 个及以上 EMS 系统开发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履约完成材料(如验收报告、发票等),业绩未提供或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业绩。 |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0 时(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