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2027-2029年度安保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2027-2029年度安保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老电厂福利区,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
1.2.2 招标范围
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的各门岗值守巡逻,维护治安,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预防各类治安事故、案件的发生。 包括安保服务日常管理及培训工作;协助厂区治安巡查、监控和管理,维护责任区域的治安秩序; 协助招标人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案件等工作并做好应急救援服务及24小时视频监控值守工作。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服务期36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2.4 服务地点
本保安服务工作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11-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安保或秩序维护服务业绩 至少 2 个,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28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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