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司)云南芒市 250MW 光伏新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芒市 250MW 光伏新建项目已由芒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其中,拱撒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 130MW,备案号:2509-533103-04-01-223231;杏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 70MW,备案号: 2605-533103-04-01-612406;弄丘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 50MW,备案号:
2507-533103-04-01-21552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芒市新能源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比例为 2: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以上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611YN-F032
2.2 项目名称: (云南公司)云南芒市 250MW 光伏新建项目施工监理
2.3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遮放镇
2.4 建设规模:250MW,其中拱撒光伏发电项目容量为 130MW、杏焕光伏发电项目容量为 70MW、弄丘光伏发电项目容量为 50MW、共用的送出线路工程长约 18公里。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6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拱撒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于 2026 年 12 月 10 日开工,2027 年 9 月 30 日前全投;杏焕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于 2027 年 3 月 30 日前开工,2028 年 3 月 30 日前全投;弄丘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于 2027 年6 月 30 日前开工,2028 年 3 月 30 日前全投。共用的送出线路工程计划于 2027 年 3 月 30 日开工,2027 年 7 月 30 日前完工。)实际进场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三个光伏项目的施工监理和送出线路工程监理,
具体内容包括:(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2)遮放镇拱撒 130MW、弄丘50MW、杏焕 70MW 三个光伏项目主体工程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监理:光伏阵列桩基及支架基础工程,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箱变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场区 35kV集电线路(架空线路/直埋电缆)工程,1 座 220kV 升压站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约 18 公里送出线路工程(三个项目共用同一条送出线路)施工监理工作,场内新建、改扩建道路及其他辅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其他与工程相关的水保、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及所有辅助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3)负责组织、参与、配合相关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配合进行各专项验收,配合完成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及审计工作。(4)牵头组织全场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工作。(5)本工程达标投产、“基因工程 ”、“ 四优工程 ”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策划和配合服务。(6)本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均在本标范围,最终出具的监理报告应满足项目环水保验收和核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甲级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乙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50MW 及以上规模新能源(风电或光伏)项目建筑、安装、调试等监理业绩。
3.2.3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要求:
3.2.3.1 人员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2 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2.3.2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 3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50MW 及以上规模新能源(风电或光伏)项目的总监业绩。
3.2.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2.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或任职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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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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