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钻探工程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钻探工程招标项目
1.3项目编号:XBKY-D010002067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恒煤业矿井钻探工程,工作范围覆盖矿井采掘接续计划划定的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周边影响区域,公司采掘工作面需实施包括:超前探、探放水、探构造、探陷落柱、探物探异常区、资源孔、导水孔、注浆孔、下料孔、特殊类钻孔等系列钻探工程,以保证公司采掘工作面安全施工。
2.2招标范围:
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完成矿井采掘接续计划划定的所有采掘工作面包括但不限于:超前探、探放水、探构造、探陷落柱、探物探异常区、资源孔、导水孔、注浆孔、下料孔、特殊类钻孔等系列钻探工程。在钻探施工过程中同步开展各类现场测试与数据记录工作。
2.3建设地点: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井下接续计划的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他地点。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5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勘探规范,要根据地质设计要求精度准确,考虑地质构造、煤层分布等因素,确保钻孔能有效探测目标底层或矿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需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施工期间有效;
3.4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拟任本项目的相关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2-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只作为加分项,不作为否决项)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井下钻探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对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将复查原件,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 被认定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追究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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