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司)建始天鹅池 50MW 风电场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WH02-202611-FW01
2.2 项目名称:建始天鹅池 50MW 风电场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长梁镇。
2.4 建设规模:风电装机 50MW,配套储能 50MW/100MWh。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通知后 35 日,完成可研阶段需要的可研报告、地形图测绘、项目核准报告、初勘报告、总平面布置图、选址规划报告等。
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通知后 7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所需的勘察报告、风力发电及集电线路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文件及各类设备技术规范书等,并具备施工招标及设备招标条件。
合同签订后, 自招标人发出通知后 7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纸、必要的计算书、设备材料清册及相关设计说明等, 满足施工要求,并具备施工条件。
工程竣工后 30 日提供竣工图。本项目竣工后 3 个月内,设计人提供至少三项与本项目相关的科技成果(一项应用专利,两项核心期刊论文或获取行业级奖项)。
2.6 招标范围:
(1)风电场内所有的设备、安装、土建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 电机组的选型、风机基础、吊装平台、风机变压器、集电线路、道路、升压站、接地工程等工程设计。可研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大唐技经院的评审。 (包括对风电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负责获取风资源数据,收集风电场区 (含升压站)资料。
(2)勘察测量工作。完成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地质勘察(含 1:500 地形测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满足各阶段设计所需的勘察测量要求。
(3)风电场区、进场道路(进入各风电场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升压站、35kV 集电线路的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因风电机位变化引起重复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上述工程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编制报告并通过大唐技经院的评审、可研以及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设计回访、设计总结、设计评价等。
(4)勘察设计人负责从地质详勘、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及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验收、工程设计总结、竣工验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交底;配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配合完成质量监督检查、档案验收 (包括大唐集团电子档案系统录入);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的审查和修改。
(5)勘察设计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基因工程”和“ 四优工程 ”创建办法,编制本项目“基因工程 ”和“ 四优工程 ”策划方案,并通过招标人的审查和修改。
(6)勘察设计人在项目可研深度的基础上对项目整体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含工程量清单)、专题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智慧工地、智慧电站、消防设计专篇、风功率预测、地灾、防洪等专项设计)、经济评价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在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时,还应提交在可研的基础上不少于 3 项的专题优化报告 (内容需明确对本项目影响),并出编制相关总体专项优化成果报告和单项成果报告。
(7)勘察设计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符合《陆上风电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B/T 11000-2022))及分标段概算编制,编制各类工程技术规范书,配合评标,参加技术谈判工作。
(8)勘察设计人在本项目实施至本项目竣工后 3 个月内,提供至少三项与本项目相关的科技成果(一项应用专利,两项核心期刊论文或获取行业级奖
项)。
(9)编制项目核准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项目核准批复。
(10)协助发包人对天鹅池(二期以及三期)新能源项目的申报所需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点位排查和优选,项目预可研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须具有并提供独立完成至少 2 个 5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主体工程 (含升压站)的可研业绩和勘察设计业绩,若 1个业绩中同时包含可研和勘察设计,视为各提供 1 项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内(2023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 1 项 5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
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10 月 27 日至2026 年 11 月 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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