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运输、吊装服务费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运输、吊装服务入围(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保障和满足公司煤机设备运输任务,规范和提高公司运营管理质量,确保车辆安全运行,针对公司当前煤机设备运输和装卸车辆不足的问题,需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资质齐全、合规运营的服务商,用于公司煤机设备、配件及钢材运输、吊装业务。
2.2 目的:
2.2.1 满足公司煤机设备、配件及钢材运输业务需求。
2.2.2 满足公司煤机设备吊装业务需求。
2.3 招标内容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中的“三、招标内容和范围”
2.4 服务范围:潞安化工集团所属各单位,以及各煤机设备等相关公司和相关单位的液压支架、皮带机、钢材及各种矿用设备配件等的送货,包括单位之间互送货物及吊装特种车辆。
2.5 服务期限:计划资金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核减至计划资金为“0”时,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2.6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生产需要,必须全天24小时提供运输服务,且须及时提供充足的运输车辆及吊装特种车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大型物件运输。
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区间内)。
类似项目业绩指: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绩(业绩中须体现重型设备或大型物件运输)和重型设备吊装服务业绩(单台次最大吊装重量不低于80吨),不限于单个合同体现)。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29 18:00至2026-11-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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