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广东陆丰核电1、2 号机组工程项目现场、江西省九江市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现场、广西省防城港市白龙核电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项目整体进度:陆丰核电51 子项运输车辆装置计划2028 年2 月10 日前货到现场;天红UKW 子项运输车辆装置计划2027 年3 月15 日前货到现场;白龙核电51 子项运输车辆装置计划2027 年10 月2日前货到现场。详见附件2 技术附件中技术规范书。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DNYZC-2026-10-30-009-01 | 陆丰核电51 子项&天红核科技UKW 子项&白龙核电51 子项运输车辆采购项目 | 陆丰核电51 子项包含运输车辆1 批;天红UKW 子项包含运输车辆1 批;白龙核电51子项包含运输车辆1 批。详细供货范围见招标文件之《附件2 技术附件》的技术规范书。 | 陆丰核电51 子项运输车辆装置计划2028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 个类似运输车辆装置供货合同或交付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章页),或交付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付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布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10 月30 日至2026 年11 月6 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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