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华润辽中150MW风电项目清障施工劳务分包
- 项目编号:23EC-GC-GKXJ-24-3746
- 交货/服务时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发出书面开工令/通知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具体以甲方发出书面开工令/通知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沈阳市辽中区牛心坨镇。
-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润辽中150MW风电项目施工范围内遇障树木砍伐、清理,青苗拔除、清理,弱电线杆升高施工、迁移施工,380V、220线路改造施工,路灯杆拆除、恢复施工,摄像头拆除、恢复施工,以及花牛村路北护栏拆除及恢复、榆树304道路交通指示牌拆除及恢复等。
- 质量要求: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和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保证符合甲方的质量体系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潜在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类似业绩1份,并提供合作单位相关证明(合同或其他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3)被列入潜在投标人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采购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需提供截图)。同时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列入其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内。
(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至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其他要求:无。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12日 11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华润辽中150MW风电项目清障施工劳务分包》,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1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康路58号院1幢
邮编:
联系人:龚元虹
电话:18910886733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