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配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镇海院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配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镇海院区)
项目编号:GW2023-SH8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0、2279328(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老师,0592-26612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0592-2279300、227932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 招标编号 | GW2023-SH813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方式:施老师,0592-2661220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0592-2279300、2279328 |
| 项目名称: | 配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镇海院区)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配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预算金额为2个年度预算总合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80万元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一般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修、试等级五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下午17:30时止。 获取方式: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在线获取。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元/套 |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9: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大厅2 |
|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 递交纸质文件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大厅2。 |
| 其他: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配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镇海院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