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3-2025年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strong>公开招标公告<\/strong>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201c招标代理\u201d)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以下简称\u201c招标人\u201d)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3-2025年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strong>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3-2025年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strong>招标编号:RWZB-LY-2023-299 3、<\/strong>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3-2025年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strong>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服务要求: 合同包 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 最高综合折扣 预算金额(万元)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3-2025年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年 82% 186 注:1.投标人须以\u201c包\u201d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u201c包\u201d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预算价为预估价,投标人须对综合折扣报价,本项目最高综合折扣为8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综合折扣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的报价仅作为评标使用,不作为合同执行及费用结算的依据,结算时以二次比价为准,并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5、<\/strong>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生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u201c投标文件格式\u201d,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人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6)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u201c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u201d;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有注明\u201c复印无效\u201d字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8)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