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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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芦山县大川河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0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芦山县大川河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03号更正如下: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11月27日10时30分; 4.投标保证金时间:更正为:2023年11月26日17时00分。 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 6.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泽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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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