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更好的为职工解决医疗方面的后顾之忧,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02〕2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企业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计划; 2.3招标范围: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单位职工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服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预算:约431.70万元/年;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服务地点:郑州市;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 ②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应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保险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为总公司或省级分支机构或市级分支机构。投标人为市级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级别机构出具的授权证明或备案证明。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3企业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团体(非施工工程项目劳务保险)医疗保险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框架协议或保险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或者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行为。 1)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相应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相应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须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查询网页截图,须显示出股东或主要负责人情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投标人为总公司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证明。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相关股东信息,须提供上级机构或总公司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①同一保险集团下的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企业负责人等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上级机构或总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社会保障资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可参与本项目评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以上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均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及之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在下载打印查询页时光标在电脑网页任意空白处右键点击选择打印,电脑会自动生成打印日期,如不显示可尝试更换浏览器。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在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0371-676963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娄利杰、王超杰 电话:0371-63976218
2023年11月13日 202311131013562878193965076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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