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7202311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施工[2023]1105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汉沽支行附属用房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8-120116-89-01-27657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建设资金为 1065.97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65.9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92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汉沽支行附属用房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5920平方米,本次涉及改造面积5920平方米,总投资额1065.97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中路69号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汉沽支行附属用房提升改造项目,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为:8800.47平方米,本次涉及改造面积:5920平方米,无地下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303.6平方米,最高高度:33.8米,最大跨度:9米,最高10层。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改造内容包括:消防、电气、建筑布局、给排水、结构加固。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总投资额826.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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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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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须有投标资格;(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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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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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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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确认单,前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领取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审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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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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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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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曹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59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孙洪强
电话:022-69594367
传 真:022-5932001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向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邮政编码:300211
联系人:梁淑梅
电话:18920600936
传 真:022-23830155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 受理负责人:孙洪强
电话:022-69594367传真:022-5932001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5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59012327传真:59012332电子邮箱: bhxqzbts@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