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城南片区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3]00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内。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对大厂镇大厂一村、大厂二村、大厂三村、大厂四村、小厂村村内合流排水系统分流改造及供水管线提升改造,其中改造新建d160-d600污水管线(含预留出户管)82745米,改造新建d200-d1200雨水管线、B=150-800*1000雨水沟8112米,清淤疏通DN100-DN1200现状排水管道、400*400-2000*1700排水沟为37163米。新建DN25-DN200给水管线(含预留入户管)共计172855米。
2.2 招标范围: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划分为8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12月18日开工,2024年12月16日竣工,共计365 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 18518728.01元;二标段:15719379.44元;三标段:33463068.50元;四标段24079384.18元;五标段:30726500.94元;六标段:13464809.07元;七标段:21597270.86元;八标段:18229373.01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本项目代建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一、二、四、六、七、八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三、五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企业资质证书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不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申请人(包括其股东)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联企业等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5 09:00:00至 2023-11-1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2-0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众通(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 | 地址: |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夏安南路25号 |
| 邮编: | 065300 | 邮编: | 065300 |
| 联系人: | 王众 | 联系人: | 刘经理 |
| 电话: | 0316-8932712 | 电话: | 0316-8921881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zztgszb@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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