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化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遵化市行政审批局以遵审投资审字[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24%+企业自筹76%。招标人为遵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政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遵化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858.92平方米(实际建设规模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主要建设养殖产业链补短板——冷链仓储中心项目、鱼菜共生种养殖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建园区道路项目、养殖产业链补短板——现代种养循环及复合农业项目、遵化市现代农业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鱼菜共生种养殖业建设项目。本项目采用下凹式绿地及透水铺装等措施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等。 未尽事项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2.3 建设地点: 河北省遵化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范围内。
2.4 招标范围:遵化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 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 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本项目最终工程量以甲方最终确认和造价跟审单位审核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6)未尽事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计划工期: 660日历天
其中:设计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建安工程计划工期:63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7合同估算价: 8329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 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均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设计方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分别按所属行业判定划分小型、微型企业。如非联合体投标,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按建筑业判定划分小型、微型企业。
3.9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 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根据冀政务办【2023】35 号及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本项目执行“双盲 ”评审、分散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 15日09:00 时起至 2023年11月21日 17:00 时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潜在供应商如未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 导致无效的, 自行承担责任。 潜在投标人应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行在线下载招标 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流程可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投标管理”中的“操作视频下载”进行查看。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789-8055/8058。
4.2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17:00 时前提出, 发送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 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5 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遵化市文化南路西侧
联系人:马建坤
电话:0315-6612094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政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遵化市国际花园公寓底商6号
联系人:谷守艺
电话:0315-6621029
电子邮件:hbzn0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