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委托,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单位: 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内容: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标准(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0日内提交成果);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7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出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包收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3、网络标书发售:本项目允许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证明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将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相关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并将汇款回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整(人民币) 4、标书款请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2月6日13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18-3781090 监督电话:0418-335423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海晓涛 电 话:024-23386278 邮 箱:lncht_01@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202311151502364277498815387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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