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九龙高新产业集团开展新能源业务合作经营(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一 答疑部分: 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2020年至今有一个不少于50个充电车位的充电站运营管理项目的业绩。 业绩证明合同未明确建设充电车位的,是否可以提供发改委备案证明? 答:投标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中无法体现充电车位的,可以提供发改委备案文件证明。 补遗部分: 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类似项目合作案例2020年至今有一个不少于50个充电车位的充电站运营管理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更正为:2、类似项目合作案例2020年至今有一个不少于50个充电车位的充电站运营管理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发改委投资备注证明文件复印件。) 招标人:重庆瑞盈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安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