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 71c9a35c-ed4e-4749-ae70-88fb4739e3f9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71c9a35c-ed4e-4749-ae70-88fb4739e3f9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43.0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33.5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1亿元,预备费1.86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2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25亿元,厂外配套工程0.84亿元。71c9a35c-ed4e-4749-ae70-88fb4739e3f9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1-20 22: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 经办人: | 毕定龙 |
| 办公电话: | 1580875177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万玉坤 |
| 办公电话: | 15887193221 | 移动电话: | 15887193221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300360001001 |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30 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11 09:3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6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301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定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授予特许经营权按规定的运作模式实施。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位于宝丰半岛,北临环湖东路、西临老宝象河、东临新宝象河、南临湖滨生态红线,项目用地面积20.70ha(310.5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类似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为2020年后成立单位,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若成立不足1年,提供成立之后的加盖公章单位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投标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35亿元,以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有效授信额度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证明或存款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可累加,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可累加); 4.信誉要求: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承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2-11 09:30 |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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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