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项目部采购回填土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北起自东双铺头村村南至东马营村东北,治理长度约16.5km,白沟河右堤(R16+422~R32+924)段堤防的加高加固工程、主槽疏浚工程(ZC18+408~ZC26+327)、险工段处理、退洪口门工程、十里铺泵站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合同总工期:3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工程项目部所需回填土。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回填土 | 壤土/砂壤土 | 立方米 | 400000 | 松方 |
说明: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中标后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备料,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4交货时间:预计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供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5交货地点:料场地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1.筑堤土料为壤土、砂壤土,供应前来源土料场应为经项目部检验合格的料场,筑堤土料应有较好的塑性和渗透稳定性,塑性指数7~20,且不得含植物根茎、砖瓦垃圾等杂物。
2.筑堤土料有机质含量(按质量计)不大于5%,水溶盐的易溶盐和溶盐的含量(按质量计)不大于3%。
3.土料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率上、下限±3%内(最优含水率根据采购方试验室击实试验确定)。
2.7发货要求:
2.7.1供货方应根据土质情况对取土场土料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及检测频次符合采购人设计要求,否则禁止托运至工地现场。土料运至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和采购人对回填土进行检测验收,当发现到货回填土不符合质量技术条款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通知报价人更换和停止使用,清除不合格土料并更换满足要求的土料。
2.7.2 验收方式:以运土票、三方(供土方、施工队伍、项目部)签字确认的对票记录单为准,每车按满载方量计算。过程中采购人派人员采取视频监控、尺量方式检查装车是否足量。对于到场的不合格料(例如:土料中掺杂垃圾、建渣、草根等杂物)必须全部清理出场,并赔偿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每次罚款2000元,上不封顶;对于在运输方量弄虚作假的行为该车土料不予计量,并每次罚款5000元。
2.7.3质保期:质量保证期6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签订金额的2%
2.8.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项目部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白沟河治理工程(高碑店段)施工第四标段项目部提供合同签订金额的2%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四大银行),作为本次合同的履约担保。
2.8.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8.4发生下列之一者,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8.4.1卖方发生违约行为,而致使买卖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2.8.4.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2.8.4.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9结算方式:
2.9.1结算: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运土票对票记录单、运土票等),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5日前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9.2付款:乙方根据《材料结算单》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6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质保期为材料进场且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2.10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3)缴纳方式:报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报价人按此账号缴纳保证金。
2.11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后期如因政策等相关因素对税率进行调整时,税前单价不变,仅对税率进行调整。本次竞标允许竞标响应人根据自身计税情况,按照3%或13%税率进行报价。评标时,对于税率不相同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税率13%统一对各投标总价换算,换算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且不对投标人进行确认。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本次采购土料供应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3.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4.不接受被中国电建集采平台“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参与投标。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请于2023年11月28日12: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 代 硕(公司) 陈洋洋(分公司) 邓群芳(项目)
电 话: 028-84475188 028-85676844 15249169156
9、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