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3-03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瓦房店风电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已获大连市发改委核准,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二期项目部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租赁项目部一处并提供物业服务。项目部选址的基本条件为办公用房为独立建筑物,具备水、电使用条件,房屋基础设施健全。办公场所要求:办公区域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能够设置至少20个办公室并提供至少20套办公家具、20台全新办公电脑、4台彩色打印机、日常各类办公耗材;能够设置不低于50平方米独立会议室至少1间,满足不少于20人座位要求;能够设置不低于20平方米独立接待室和30平方米小型会议室至少1间,可开展党建工作要求;能够设置设会客室、活动室各1间;能够设置休息室至少4间标间、2间大床间,负责床及床上用品供应及清洗。具备3组及以上男、女卫生间及淋浴室;办公区域电源容量可满足空调、办公电器正常使用,每间办公室需具有独立或中央空调;有互联网接入。生活场所要求:标准员工公寓宿舍不少于18间,每个房间内水、电基础设施齐全,有室内独立卫生间及淋浴设施、热水器等,有集中供暖设施,每个房间必须配备空调,并且负责床及床上用品供应及清洗;食堂配备全新厨具、餐具、餐桌餐椅等,能够满足至少 35 人一日三餐需求,食堂内设置供暖设施。投标人负责承担临时办公用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使用费(租金)、物业费、取暖费、电费、水费、燃气费、宽带费、排污费、维修费、其他杂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为所提供临时办公用房的产权人或合法转租人,该临时办公用房不属于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消防、环保、卫生、 建筑要求和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法通过相关验收。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能够安全、可靠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临时办公用房至少12个月,否则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对临时办公用房投入的装修、维修费用等)。物业服务需要提供司机5名、保洁人员2名、厨师2名、档案管理人员1名、综合事务管理人员1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项目部临时办公用房”。承诺内容:“并位于大连市瓦房店赵屯乡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瓦房店风电场区范围内(半径不超过8公里),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临时办公用房为独立建筑物,具备水、电使用条件,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房屋基础设施健全;临时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场所(不少于1500平方米)、食堂(包括餐厅和厨房)、标准员工公寓宿舍(不少于18间)。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标段"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瓦房店风电场 地 址:辽宁省瓦房店市赵屯乡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13841760011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子邮件:811053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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