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高新区大学城至白市驿片区雨污水混错接整治工程(一期)、重庆高新区梁滩河流域水安全治理工程(一期)和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2022]682号文、 渝高新改投[2023]536号文、 渝高新改投[2023]5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代理业主及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范围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①重庆高新区大学城至白市驿片区雨污水混错接整治工程(一期):主要为江北山片区及部分白新片区等处雨污错接管网进行改造,新建雨污水管网约1.2km。
②重庆高新区梁滩河流域水安全治理工程(一期):主要为梁滩河下游段清淤、护岸建设,长度约1.2km,莲花滩河清淤约3km。
③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主要为梁滩河成渝高速至华龙路段清淤约1km,梁滩河一、二级截污干管检测约16km,改建及修复二级干管约4.5km,新建梁滩河右岸污水干管1.27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0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重庆高新区梁滩河流域水安全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配合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②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配合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③特别说明:重庆高新区大学城至白市驿片区雨污水混错接整治工程(一期),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中的白新、江北山干管改建约2.5km,梁滩河右岸截污干管新建约1.27km,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各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①重庆高新区大学城至白市驿片区雨污水混错接整治工程(一期):总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竣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②重庆高新区梁滩河流域水安全治理工程(一期):总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竣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③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总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竣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3.1.1 设计资质: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5家(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若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则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水利设计相关的业绩、人员等证明材料由负责水利工程设计的单位提供,市政设计相关的业绩、人员等证明材料由负责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提供;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则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人员,施工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则由任一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大道6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5栋2层2-4号 |
| 联系人: | 聂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8186039 | 联系电话: | 13364077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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