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202312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2023]1202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警民路(程永道-津滨大道)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农经)【202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461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46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9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警民路(程永道-津滨大道)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1390米,本工程为警民路(程永道—津滨大道)配套管线工程,北起程永道,南至津滨大道。拟新建单排DN300给水管道,长度约340米。自北向南新建1排d800-d1500雨水管道,下游接入津滨大道现状雨水管道,长度约610米。自南向北新建一排d400污水管道,分段接入程永道现状污水管和冰山道拟建污水管道,长度约440米。,总投资额1461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北起程永道,南至津滨大道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警民路(程永道-津滨大道)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警民路(程永道—津滨大道)配套管线工程,北起程永道,南至津滨大道。拟新建单排DN300给水管道,长度340米。自北向南新建1排d800-d1500雨水管道,下游接入津滨大道现状雨水管道,长度610米。自南向北新建一排d400污水管道,分段接入程永道现状污水管和冰山道拟建污水管道,长度440米。最大排水管径d1500,最大给水管径DN300。本次招标规模:1390米。总投资额5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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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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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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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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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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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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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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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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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书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9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王昶
电话:13323352938
传 真:8437561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龙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孟璇
电话:24950770
传 真:无
日期:2023年12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王昶
电话:13323352938传真:8437561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9号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24392090传真:24392090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