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颍东区集中供热及配套设施(一期)-(颍东经开区段)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颍东区集中供热及配套设施(一期)-(颍东经开区段)项目
二、项目编号:FY2023GC022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3年12月6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更正事项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修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更正事项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中增加以下内容:“保证金退还方式:若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更正事项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现更正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此公告为准。给各供应商带来不变,敬请谅解!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