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第七农场滨海二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第七农场滨海二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以唐曹政字[2023]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宏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宏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第七农场滨海二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七农场滨海二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整治土地面积为81.0537公顷,净增耕地74.487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1.90%,地类为水浇地。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设计新增耕地的质量等别为12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新增粮食产能为446925公斤。
2.4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合格标准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对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第七农场滨海二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并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监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或2022年度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4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且无在监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评审现场网上查询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08点30分至 2023年12月2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宏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大街78号西侧办公楼208室
邮 编:063200
联系人:王宇
电 话:0315-80797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丰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逸品园小区89#底商
邮 编:063000
联系人:刘伟
电 话:0315-5092367
2023年 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