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
补充通知 1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133003),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0项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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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中“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主要材料序号1~58、279~285、1396~1425、设备序号1~55 |
注: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