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为两标段实施,标段一为东风大道上段为规划预留城市道路建设用地,道路全长约 681.425米,红线宽8米,其中改建老路 300 米,新建道路3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 30km/h,起点接G245 国道,终点接现状东风大道;法检大道为规划预留城市道路建设用地,道路全长约 446 米,红线宽11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 20km/h,现状为临时便道,市政管网从拟建东风大道上段接入本道路,法检大道起终点均与本次拟建东风大道上段平交; 标段二为新建东风新苑道路为改建原有道路,道路全长约 216 米,道路宽 7.7 米,现状为 6 米水泥路,因修建东风大道上段占用背峰山广场,并优化该处交通组织,需改建现有道路并退还部分广场用地面积,改建道路参照建筑停车场相关要求,采用螺旋桥结构,并对因开挖原有路基形成的高边坡采取相应的支挡防护措施。;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代理从业方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3、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4、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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